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誠保護消費者權益 在“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蘄春法院用真實案例帶你了解消費時如何維權 案例一 機器質量不達標,解除合同全額賠償 案情簡介甲公司系我縣一家從事家禽屠宰、加工的企業,2021年,其與乙公司簽訂《銷售合同》,約定由乙公司設計、定做一套屠宰羽雞羽毛粉處理設備。后甲公司在生產過程中,設備經常出現故障,經多次通知乙公司修復均未果,遂訴至法院。 法院依法查明,乙公司提供的設備生產的產品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無法達到合同主要目的,遂依法判決解除案涉《銷售合同》,返還貨款及鑒定費共計一百余萬元,并拆除機械設備、恢復原狀。 負責人介紹 我們公司在生產使用過程中發現,這個設備不僅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生產標準,還經常出現故障無法正常使用,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法院依法裁判維護了我們中小微企業的合法權益…… ![]() 法官點評本案是因產品質量瑕疵產生的買賣合同糾紛。案涉《銷售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即成立并生效,雙方均應依約履行合同義務。在出現產品質量糾紛時,民法典規定,因產品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解除合同。該案依法處理,既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又促使經營者不斷規范自己的經營活動,有助于營造良好有序、值得信賴的營商環境,充分激發內生創新活力。 案例二 職業打假欲牟利,請求十倍賠償不支持 不知道大家是否知道有這樣一種人,他們每天都在“買買買”,卻一天就能躺賺好幾百,這是什么情況?沒錯,這就是職業打假人。他們是一群伺機而動的神秘群體,知曉各類法律法規,偽裝成普通消費者,專門買黑心商家的假貨并要求賠償。目前,我們就碰上了一位這樣的職業打假人,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他的故事吧! ![]() 案情簡介2022年6月14日,剛子通過某網絡平臺店鋪下單購買了某商品,該商品信息及廣告、產品說明書介紹該商品為清除疣癥病毒的消毒劑。后剛子以該商品銷售宣傳涉及疾病的治療和預防功能應認定為假藥提起訴訟,要求被告二柱退還貨款并賠償十倍損失。 原告未舉證證實該商品已經實際使用,亦未提交相應證據證實需要使用該產品的情形,且原告在我院及我市其他法院有多起同類案件訴訟,可以認定原告是以牟利為目的購買產品,其知假買假的行為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依法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請。 ![]() 法官點評法律賦予消費者主張懲罰性賠償的權利是為了發揮消費者對市場的監督作用,而不能成為個人牟利的手段。就本案而言,原告先前在多家法院提起多起同類訴訟,可以認定原告買假之意在于牟利,其并不屬于典型意義上的消費者。 通過本案的審理,遏制了社會惡意打假風潮,增強了民營企業合法經營的信心,為營造良好的社會營商環境提供法治保障。同時,企業只有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經營活動,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對消費者權益的損害,職業打假人自然也就無從下手。 案例三 買車買出煩心事,合法維權退“定金” 高高興興付了款買了車,商家卻遲遲不肯交車,定金也不退,遇到這種糟心事,作為消費者該如何維權呢? ![]() 案情簡介3月31日 王五在某汽車銷售公司看中一款轎車,便與公司簽訂銷售合約書,約定以按揭形式購買該款車型,并支付定金3000元,同時約定如未能按時交付車輛,應無息退還定金。 4月13日 銷售員告知王五該款車型無法以按揭形式銷售,王五便要求退還定金,銷售公司卻遲遲不退還。 后王五為此多次前往該公司吵鬧要求退款,干擾公司正常經營,雙方一直僵持不下,王五遂起訴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向該銷售公司告知其無法交車的行為已違約,雖然不適用定金罰則,但其行為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應按照約定退還定金。同時,法官對王五作出訓誡,遇到糾紛應合法維權,最終雙方形成一致調解意見,銷售公司當即退還定金,王五也為自己的魯莽行為表示道歉,雙方握手言和。 法官點評本案中,原、被告雙方實際上沒有達成合同的合意,也沒有書面形式對定金予以約定。雖然合同中陳述為“定金”,但實際上該款項性質為預付款,因相關合同并沒有成立,銷售公司應當返還收取的款項。本案中,法院綜合研判案情,通過多種方式調解,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快速高效解決糾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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